为支持和帮助贫困村打好脱贫攻坚战,绩溪县司法局积极响应县委工作安排,推荐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帮扶干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
一是物色到位、硬选人、选硬人。4月26日下午,接县委组织部通知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坚持“硬选人、选硬人”的原则,物色一名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副科级党员干部推荐给县委到长安镇下五都村担任扶贫工作队副队长,协助该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严肃谈话、明确职责。党组会后,局党组派两名党组成员找当事人谈话,明确与原工作脱钩,4月28日前到帮扶村报到,全力驻村开展工作,同时明确帮扶干部“四项职责”、选派时间和任务、工作纪律及局党组提出的要求,切实维护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三是压实责任、保障到位。局党组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职责,选派干部到位后,立即开展与选派帮扶村的沟通联系对接,结合工作职能实际加大帮扶力度,做到与帮扶干部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对帮扶干部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充分保障到位,确保选派帮扶干部下得去、融进去、干得好,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程云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