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扬溪镇将乡村振兴工作放在核心位置上,围绕“重点突出,全面开花”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主抓落实“四个不摘”、调研排查问题整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各项政策、力推“五百工程”等方面。从镇域层面出发,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各项政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稳定推进。
加强组织建设。镇成立了乡村振兴临时党委,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临时党委书记,政协副主席为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副书记分管乡村振兴工作。镇成立乡村振兴工作站,配备了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各村成立乡村振兴工作室并配备1名专职乡村振兴专干。各村成立临时党组织和乡村振兴工作组,联村领导任临时党组织书记兼工作组组长,将联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力量利用起来。扬溪镇将乡村振兴专干纳入到各村乡村振兴工作组,专职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工作。
确立“网格”制度。立足扬溪镇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四级网格”制度,确定各级网格负责人、网格员,全镇共有二级网格负责人2人(书记、镇长),二级网格员10人(联村领导)。三级网格负责人10人(村书记、主任),三级网格员33人(村两委干部),四级网格员190人(老村干、村民代表、党代表、乡贤等)。充分调动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力量参与,建立详细台账,确定网格员联系村民名单,确立双向联系模式,确保全镇形成完整网格体系。
消除风险隐患。为预防突发大病户和突发意外户有致贫风险,扬溪镇利用“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每月上报风险情况给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同时与民政、医保等职能科室进行信息比对,对产生大额医药支出的家庭及时开展入户走访,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等政策帮助,减少医疗支出。(程丁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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